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2學年度社工實習招募簡章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2學年度社工實習招募簡章
一、目的:
  1. 透過專業督導帶領,促進社會工作實習學生了解學校社會工作領域之運作,培養未來學校社會工作領域之人才。
  2. 增進社會工作實習學生對兒童青少年社會工作之專業實務知能。
二、申請資格:
  1. 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三年級以上、社工學分班或碩士班學生。
  2. 先修科目規定: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或社會工作理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且成績及格者。(未符合先修科目規定者,本中心不接受實習申請)
三、實習方式與名額:本中心社工實習方式分為「方案實習」與「個別實習」,並視本中心符合督導資格且有意願擔任者,決定當年度實習學生名額。
112學年度擬開放實習方式及分區表列如下:
實習督導 駐點學校/分區 實習方式 備註
張簡O琳 行政分區 方案實習 112學年度上學期
     l本中心各分區及所含行政區一覽表,如附件1。
  • 實習時間:
  1. 方案實習:原則為當年度9月至隔年1月,與督導討論後決定,並須符合各學校實
          習規定時數。
  1. 個別實習:原則為當年度9月至隔年1月,與督導討論後決定,並須符合各學校實
          習規定時數。
五、實習地點:本中心各分區駐點辦公室或實習督導駐點學校為原則。
六、實習申請程序:
  1. 招募簡章公告及申請時間:112年4月21日(星期五)~5月5日(星期五)截止。
  2. 書面資料審核:凡欲至本中心實習者,需於招募公告期限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並備妥以下資料,於公告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並於封面加註「社工實習申請資料」
1.學校公文。
2.實習申請表(如附件2)。
3.個人履歷表(請附個人相片),含自傳與實習計畫。
4.大學或研究所歷年修課成績單正本。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附)。
  1. 面試:書面資料初審通過者名單與面試時間於112年5月26日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請自行至學諮中心網站最新消息查看。
  2. 公告錄取:錄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最新消息(預計於6月底前公告結果)。
 
七、實習內容:
  1. 認識本市現行教育政策法規及社會福利相關法令措施。
  2. 認識本中心及學校輔導體系之運作,並參與中心相關工作與活動。
  3. 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方案規劃、執行與成效評估。
  4. 參與實習成果發表會。
  5. 研讀專業書籍、宣導資料並討論。
  6. 參與本中心辦理實習生培訓課程。
  7. 其他交辦及特別約定事項,因應疫情,實習內容會有彈性調整。
 
 八、督導機制:
(一)督導資格:具學校社會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社會工作實務經驗5年以上且學校
              社會工作經驗1年以上之中心人員。
(二)督導學生人數:
    1、方案實習:每位督導以督導6名學生為限。
    2、個別實習:每位督導以督導2名學生為限。
(三)督導職責:
  1. 協助實習生了解本中心相關規定,及學校社工專業精神、目標、能力與態度。
  2. 安排個別督導及團體督導,以協調及督責實習狀況。
  3. 回應實習生在實習現場所遭遇之問題或困境。
  4. 指導與核閱實習紀錄、報告及實習總報告。
  5. 反應實習生實習需求,增進其實習效能。
  6. 對實習生進行考核評估,必要時得撰寫評估報告。
  7. 參與本中心及學校舉辦之實習成果發表會。
  8. 主動聯繫學校督導,增進雙方對實習生實習狀況之瞭解,並適時解決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所遭遇的困難。
 
九、實習生須知:
  1. 應遵守社會工作、輔導工作之專業倫理守則。
  2. 遵守中心實習時間之規定,不得遲到早退、無故請假;若無故缺席二次以上,除成績不予計算外,並通知校方。
  3. 請假應先徵得督導同意,且請假總時數不得超過實習總時數十分之一。
  4. 注重服裝禮儀,應有主動積極學習、善用觀察力及發揮團隊合作之精神。
  5. 所有指定之閱讀報告、觀察報告、個案紀錄及實習週誌等,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並經督導批閱簽名。
  6. 應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實習評估報告,包括對實習過程、機構、督導之心得。
  7. 若未能遵守以上之規定,本中心得與校方聯絡,視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該學生之實習,且不給予實習成績。
  8.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請自行加保意外險。

附件1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各分區及所含行政區一覽表
分區 駐點學校 負責行政區
行政中心分區 民族國中 鹽埕/前金/新興
/苓雅/三民
左營分區 大義國中 鼓山/左營/楠梓
/大社/橋頭/梓官/彌陀
前鎮分區 前鎮國中 前鎮/旗津/小港
大寮分區 忠義國小 大寮/大樹/林園
鳳山分區 青年國中 鳳山/鳥松/仁武
岡山分區 路竹高中 岡山/燕巢/田寮
/茄萣/湖內/阿蓮
/路竹/永安
旗山分區 旗山國中 旗山/美濃/內門
/杉林/六龜/甲仙
/茂林/桃源/那瑪夏
 
 
 
 
 
 
 
 
 
 

附件2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2學年度社工實習申請表
姓名   就讀學校
系所
 
聯絡電話 (  )
手機:
e-mail  
學校督導
姓名
  學校督導
聯絡電話
 
欲申請實習方式(擇一勾選):□方案實習
                          □個別實習( □112學年度上學期)
欲申請個別實習分區駐點或學校之排序(前三志願):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對實習的期待
 
 
 
 
 
 
 
 
 
 
 
 
 
 
 
 
 
 
(表格不足,請自行延伸)
下列請勿填寫,由審核單位填寫
申請資料檢核 □學校公文      □實習申請表   □個人履歷表(含自傳與實習計畫)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修課成績單正本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附)
審核結果 □通過  □需補件(            ) 審核人  
           
 

發布時間 2023/4/21 00:00:0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