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15年度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委託專業服務」相關事宜

來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16日高市教小字第11531932600號函.pdf

主旨:函轉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15年度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委託專業服務」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115年3月12日醫社字第1150001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已於115年3月11日公告今年度「開課單位及個人申請相關作業規定、積分採認原則(委員審查共識)及相關表單」,請至衛生福利部行政規則網站下載;該會亦設置「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委託專業服務資訊專區」定期同步更新相關資訊。

三、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吳欣毓02-27657068。

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https://www.mswa.org.tw/

發布時間 2026/3/18 1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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