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計畫

壹、
緣起:
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系列活動,每年由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共同規劃輪流主辦,114年由臺南市主辦,藉由表揚優良社會工作者,讓社工人員的努力被肯定並強化南台灣社工人員支持網絡,透過慶祝社工日宣導社工專業效能,讓社會大眾認識社工服務價值,肯定社工人員對社會的貢獻。
貳、
目的:
一、
表彰社工人員的專業服務。
二、
增進社會大眾對社工角色認知與肯定。
三、
促進經驗交流,傳承社工精神。
參、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屏東縣政府
肆、
主辦單位:臺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伍、
協辦單位:
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屏東縣社會工作師公會
陸、參加對象: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轄內政府機關(構)及立案之社會團體、醫療機構、社會工作師公會或設有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等。
柒、
辦理期程:113年11月至114年3月21日止。
捌、
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方案發表審查:114年2月17日至114年2月21日(擇一日辦理):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辦理。
二、
頒奬典禮暨慶祝活動:114年3月21日(星期五),福爾摩沙遊艇酒店(臺南市安平區安平路988號)辦理。
玖、
活動辦理方式:
一、方案發表審查:透過入圍單位所發表方案,增進社工視野,藉由相互觀摩,促進交流、學習的機會。
二、社工表揚活動: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頒獎表揚,於表揚活動當天公布得獎名單,頒獎以玆鼓勵。

拾、推薦表揚方式及參選內容:
一、
推薦表揚辦理期程:
(一)
活動發布:113年11月中旬公告簡章。
(二)
收件日期:活動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10日(以郵戳為憑)。
(三) 入圍審查:114年1月13日至114年1月24日(擇一日辦理)。
(四) 方案審查:114年2月17日至114年2月21日(擇一日辦理)。
二、獎項及參選資格:
(一)參選獎項暨入圍及得奬名額:
1、個人獎:2項,入圍28名,得奬12名。
2、團體獎:3項,入圍23名,得奬11名。

詳如附件114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計畫

114年南高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暨交流活動計畫+-+公告版.pdf

發布時間 2024/11/26 00:00:00
分享